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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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13农村土地确权后,这4类“宅基地”不再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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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这4类“宅基地”不再属于你,
这几年改革确权之后,农村宅基地是让农民最担忧的一种。新农村的改革建设,一些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也被越来越多的农民关注着。农村土地确权后,这4类“宅基地”不再属于你,子女也无法继承!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五保户,就是无儿无女,由村集体供养的成员,他们去世之后,宅基地是被直接收回的,无所谓继承问题。他们由村里负责奉养,这部分人去世之后,他们的宅基地由村里收回合理使用。
私自扩大宅基地面积:部分农民耍小聪明,在自己宅基地的基础上私自扩大建筑面积。我国农村对宅基地的面积有一定限制,更不能私自扩大宅基地面积,所以多出来的面积既不会确权,还要对超出的面积缴税,多出的宅基地不属于你,当然也是不能让子女继承。
子女户口迁走,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在城里买了房,户口也迁到了城里,父母还住在老家。放假的时候子女会回到老家休息,享受乡村的惬意,子女觉得这样的生活十分美好,可这种生活也不是永久的。大家都知道,能享受宅基地权益的基础就是本村集体成员,如果丧失了村集体成员身份,那么自然无法再继续享受宅基地权益了。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继承,等房屋自然毁损,灭失之后,不可翻新,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
已经分户的无法继承父辈宅基地:子女与父母如果已经分户,且有自己宅基地的话那么无法再继承父辈宅基地了。原则上分户了,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虽然血缘上是亲人,但是如果再允许子女继承父辈的宅基地,那子女就拥有了两块宅基地,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是不能继承的。
文章来源:《乡村科技》 网址: http://www.xckjzz.cn/zonghexinwen/2021/0413/1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