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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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翻修后,产权归谁是所有农村房屋都
在农村,由于宅基地在使用中,老房子渐渐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老旧,甚至有些老旧的都有些危房的意思了。这些年,随着农村农民的经济收入逐步提高,以及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不少人都已经不满足于把旧房子修修补补了,想着能不能拆了旧房换新房。虽然追求新生活的想法没错,可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就是农村宅基地翻修之后,它的产权归谁呢?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都是允许翻建的呢?
先来说第一个问题,这翻修之后的产权到底归谁?
很显然,翻修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是归宅基地登记时候的所有人的。这里面也存在几个变量。
首先,如果是原宅基地的所有者对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进行翻盖,那产权还是归所有者所有的。
第二,如果是原来的所有者已经去世,是由他们的子女进行翻盖的,他们的子女如果还是村集体的成员,那是可以对这块宅基地进行继承,自然产权也就归子女所有了。可如果子女已经户口迁出了,他们也就没有翻盖的权利了,这时候的产权酒柜村集体了。
第三,出现第三方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盖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翻盖的人没有从原有的使用权人或者继承人手中买下这所房屋,那么也就意味着这种行为不合法。
再来说第二个问题,在农村,有哪些房屋是可以翻建的呢?
第一,有没有翻修记录,翻修过几次。人数越多的家族,房屋的翻建就越频繁。所以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每套房子都允许翻建一回,如果你还没翻建过的话,可以去申请下。
第二,所有重建或者翻建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国家都有一套统一的规范和政策,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不过或者未经审批的是不允许私自翻建房屋的,所以只有拿到审批手续才能进行房屋的翻建。
第三,翻建房屋时候,不允许改变宅基地的使用性质,更不允许扩建,不然一旦核实,房子就会有被强拆的可能。
关于宅基地的建房,前不久的浙江宁波,还发生过一起特别的老人去世后涉及宅基地拆迁的拆迁款领取的特例。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的徐惠明,今年66岁了。他已经作为邻居照顾独居的苏老太30年了。苏老太本名苏美云,是徐惠明同村几十年的邻居,苏老太早年丧夫,没有再嫁,无儿无女,徐惠明加住苏老太隔壁,于是只要家里做了好吃的,就会给苏老太送一点过去。这样直到90年代初,老徐修了自家房子后,眼看隔壁的苏老太房子出现部分坍塌,干脆就把苏老太请到自己家的新房里居住。一直到了2008年,老徐家搬迁了,这样他为了安置苏老太,为她在村子里租了房子,并且日常还会经常去看望老人。2012年开始,苏老太的身体越来越虚弱,需要专人照顾了。老徐和支书商量后,把苏老太安排住进了养老院,养老院每月费用2000多,苏老太的农村养老保险不够,老徐自掏腰包补齐了。直到2016年,苏老太去世了。去世后,墓地和后事也是老徐包办的。
因为早年间苏老太房子坍塌,村子又经过了拆迁重整和土地登记,一来二去苏老太就成了无房户。苏老太生前曾申请过80平米的宅基地准备建房,只是这个申请直到2017年苏老太过世之后才批下来。因苏老太无儿无女,怎么处置这块宅基地,村子里也没了办法,于是就拖了下来。2020年初,这块宅基地需要拆迁,拆迁款多达上百万。如何处理拆迁款,村里又犯了难。
于是法院介入了。一位老人,无儿无女,30年里隔壁的邻居在生活上给与照顾。法官考虑苏老太的特殊情况,并对村民进行了情况了解之后,根据“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按照规定,应归集体所有”,和“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的遗产”,对于老徐照顾徐老太30多年的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因此分得徐老太遗产的一半。
文章来源:《乡村科技》 网址: http://www.xckjzz.cn/zonghexinwen/2021/0321/1404.html